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国际水稻研究所之间的总部协议

相关行业:区域/多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24日
2006 年 4 月 24 日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国际水稻研究所之间的总部协议鉴于,国际水稻研究所(“研究所”)于 1959 年 12 月 9 日在菲律宾拉古纳的洛斯巴诺斯成立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福特和洛克菲勒基金会之间的谅解备忘录,作为一个自主的慈善、免税、非营利、非股票组织;鉴于,该研究所旨在对水稻植物和水稻生产的各个阶段进行研究,以期为亚洲水稻消费国和其他主要水稻种植区的人民带来营养、经济和生态效益通过提高大米的质量和数量,成为世界第一;鉴于,自 1972 年以来,该研究所一直是主要由国际农业研究咨询小组支持的国际研究中心之一,该小组是由世界银行、粮食和农业组织共同赞助的国家政府、国际组织和私营机构的非正式协会组织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鉴于,为了寻求合作联系,研究所与国家以及国际和区域组织签订了协议,根据这些协议授予权利和特权,以促进合作研发工作和培训活动;鉴于 19 个国家的授权代表于 5 月 19 日签署的《承认国际水稻研究所国际法人资格协议》(“1995 年协议”)承认该研究所作为国际组织的地位及其章程1995 年在菲律宾马尼拉向其他国家和符合条件的国际组织开放供签署,自上述日期起为期一 (1) 年,现在开放供任何国家或符合条件的国际组织加入;鉴于,菲律宾共和国已于 2005 年 7 月 28 日批准了 1995 年协定;鉴于,根据 1995 年协议,研究所现在享有具有国际法人资格的组织的地位、特权、豁免和特权;鉴于,研究所在水稻研究和开发领域的作用不断得到众多国家以及国际和区域组织的认可和支持;鉴于,可以正式签署一项协议,允许研究所在菲律宾设立总部,并确定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应给予研究所正常运作的条件、设施、特权和豁免;菲律宾通过外交部长和国际水稻研究所总干事提议签署国际水稻研究所(IRRI)总部协议 现在,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国际水稻研究所已同意如下:第 1 条术语定义第 1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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