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科学基金增资协议

相关行业:区域/多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0年04月08日
2000 年 4 月 8 日关于扩大东盟科学基金的协议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联邦、菲律宾共和国、共和国政府新加坡、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成为东南亚国家联盟(以下简称“东盟”)的成员;渴望实现《东盟宣言》和《东盟协和宣言》所体现的东盟目标和宗旨;重申 1987 年《马尼拉宣言》和 1992 年《新加坡宣言》所述的东盟科技合作目标; ,于1989年成立了东盟科技信托基金(以下简称“东盟科学基金”),为促进区域科技合作做出了初步贡献;认识到区域科技合作在提高该地区的全球竞争力方面面临的挑战,以及随之而来的需要为种子区域科技合作计划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特此同意如下: 第 1 条 设立 1. 东盟成员国应增加东盟科学基金,以达到每个 100 万美元的目标捐款。第 2 条 捐款和管理 1. 东盟成员国应按照附件 1 所附的缴款时间表,每年分期完成对东盟科学基金的捐款,并被视为本协定的组成部分。 ' 2. 所有捐款应以美元支付,支付给东盟科学基金。...
东盟科学基金增资协议pdf预览版
东盟科学基金增资协议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