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护的地方(第 11 号)令 2001 S 526/200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1年
受保护的地方(第 11 号)令 2001 年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被宣布为受保护的场所的场所 附表第 S 526 号保护区和受保护的地方法案(第 256 章)受保护的地方(第 11 号)令 2001为行使《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5(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特此发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称为 2001 年《保护区(第 11 号)令》和应于 2001 年 10 月 18 日起生效。 宣布为受保护场所的场所 2. 附表第二栏所述场所特此宣布为该法案的受保护场所,任何人不得在该处所内,除非他持有附表第一栏指明的当局发出的通行证或许可证,或已获得在该处所当值的获授权人员准许进入该处所 前提。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1 年 10 月 18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时间表 第一栏 The Authority 第二栏 Protected Place 餐饮维护和系统经理 SATS Catering SATS 机上餐饮中心 1 所有这些区域都属于 Lot 3369W 的一部分(SL) MUKIM No. 31 (CHANGI),由新加坡民航局占用,面积约14,516平方米,边界大致如下: 从上述新加坡民航局外围围栏的最北角开始,点是 3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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