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3 月 20 日关于联邦专利法院的联邦法案(Patent Court Act, PatCA)

报告地区:瑞士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0日
173.41 英语不是瑞士联邦的官方语言。本翻译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2009 年 3 月 20 日关于联邦专利法院的联邦法案(Patent Court Act,PatCA)(截至 2018 年 8 月 1 日的状态) 瑞士联邦联邦议会,根据联邦宪法 1 第 191a 条第 3 款,并考虑了20072 年 12 月 7 日的联邦委员会通知,法令:1 SR 101 2 BBl 2008 455 Chapter 1 Status Art。 1 一般原则 1 联邦专利法院是瑞士联邦的初审专利法院。 2 它作为联邦最高法院的下级法院发布裁决。艺术。 2 独立性 联邦专利法院的裁决是独立的,仅受法律约束。艺术。 3 监督 1 联邦最高法院对联邦专利法院的管理进行监督。 2 联邦议会对联邦专利法院行使最终监督权。 3 联邦专利法院应将其年度预算草案、年度账目和年度报告提交联邦最高法院,提请联邦议会注意。艺术。 4 资金来源 联邦专利法院的资金来自法庭费用和瑞士联邦知识产权研究所 (IPI) 从 IPI 每年收取的专利费中的捐款。艺术。 5 行政协助服务的基础设施和人员 1 联邦行政法院应以成本价向联邦专利法院提供其基础设施,并向联邦专利法院提供提供行政服务所需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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