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行政法庭支持服务法案 S.C. 2014, c. 20 年代。 376 同意 2014-06-19 建立加拿大行政法庭支持服务机构的法案 [由 2014 年加拿大法规第 20 章第 376 节颁布,2014 年 11 月 1 日生效,见 SI/2014-83。]短标题 旁注:短标题 1 本法可被称为《加拿大行政法庭支持服务法》。解释 附注:定义 2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法。行政法庭是指本法附表中提及的机构。 (法庭行政官)首席行政官是指根据第 5(1) 款任命的人。 (administrateur en chef) 部长是指司法部长。 (ministre) Service 指根据第 3 条设立的加拿大行政法庭支助处。服务,是作为联邦公共行政的一部分而建立的。旁注:主要办公室 4 (1) 服务处的主要办公室将设在国家首都法附表中所述的国家首都地区。旁注:其他办公室 (2) 行政长官可在加拿大其他地方设立该处的其他办公室。行政长官附注:任命 5 (1) 行政长官由总督会同行政会议任命,任期最长为五年。...
加拿大行政法庭支持服务法pdf预览版加拿大行政法庭支持服务法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