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法

相关行业:联合法案
报告地区:加拿大
发布时间:2022年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法案 S.C. 2005, c. 38 批准于 2005-11-03 一项建立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法案,由加拿大参议院和下议院在其建议和同意下制定如下: 短标题 旁注:短标题 1 本法案可被称为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法案。解释 附注:定义 2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法。机构是指根据第 3(1) 款设立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 (Agence) 部长是指公共安全和应急准备部长。 (部长)总统是指根据第 7 条第(1)款任命的机构主席。 (总统)计划立法是指议会的任何其他法案或根据该法案制定的任何文书,或此类法案或文书的任何部分,(a) 总督会同理事会或议会授权部长、机构、总统或雇员负责管理和执行的机构,包括《海关法》、《关税法》、《消费税法》、2001 年《消费税法》、《移民和难民保护法》和《特别进口措施法》; (b) 理事会或议会总督授权部长、机构、总统或机构雇员执行,包括《农业和农业食品行政货币处罚法》、《饲料法》、《化肥法》、《卫生动物法、植物保护法、加拿大人安全食品法和种子法; (c) 部长或其他部长授权机构、总裁或机构雇员管理计划或开展活动; (d) 根据《海关法》征收和缴纳的关税或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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