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 [ G.R.第 238462 号,2021 年 5 月 12 日] ELENA R. QUIAMBAO,请愿人,VS。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LOPEZ, M., J.:对于法院有义务保护其免受滥用和强制执行的弱势一方而言,附着合同是名副其实的陷阱。因此,如果有疑问会导致权利的严重失衡,则合同应严格针对准备合同的一方进行解释。 [1]这解决了 2017 年 9 月 11 日针对上诉法院 (CA) 决定[3] 和 2018 年 3 月 21 日在 CA- GR CV No. 97888. 前因 1990 年 4 月 3 日,Elena R. Quiambao (Elena) 从中国银行借款 P1,400,000.00[5] 以增加其一般商品业务的营运资金。 [6]在偶数日,Elena 和她的同居丈夫兼商业伙伴 Daniel S. Sy (Daniel) 对根据第 227449 号产权转让证书 (TCT) 注册的一块土地执行了房地产抵押[7] (REM)- PR21432 作为贷款的担保。 [8]后来,对 REM 进行了多次修改,将贷款增加到 1993 年 4 月 29 日的 P1,770,000.00,[9] 1995 年 4 月 28 日的 P2,600,000.00;[10] 和 P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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