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MANDO T. DE ROSSI,请愿人,VS。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第一司)、MATLING 工业和商业公司和 RICHARD K. Spencer,受访者。[G.R. 108710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9年09月14日
373菲尔。 17 第二组 [ G.R.第 108710 号,1999 年 9 月 14 日] ARMANDO T. DE ROSSI,请愿人,VS.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第一司)、MATLING 工业和商业公司和 RICHARD K. Spencer,受访者。决议 QUISUMBING, J.:根据《法院规则》第 65 条,这项要求调回的请愿书违反了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 (NLRC) 的决定[1],该决定对公司执行和管理人员的投诉具有管辖权非法解雇属于证券交易委员会,而不是劳工仲裁员和 NLRC。上述决定推翻并搁置了劳工仲裁员[2]的保留,该仲裁员维持了请愿人要求恢复原状和损害赔偿的要求。事前事实如下: 意大利公民,原告为私人被告Matling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Corporation (MICC) 的执行副总裁兼总经理。 1985年7月1日参加工作。1988年8月10日,MICC终止聘用。受害的请愿人于 1989 年 9 月 21 日向国家首都地区 NLRC 提出申诉[3],要求非法解雇并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 MICC 以申请人未能获得就业许可、对公司业务管理严重不善、滥用公司资金为由驳回申请人。然而,请愿人辩称,公司有责任在其任职期间获得工作许可,并且由于缺乏正当理由而解雇他是非法的。...
ARMANDO T. DE ROSSI,请愿人,VS。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第一司)、MATLING 工业和商业公司和 RICHARD K. Spencer,受访者。[G.R. 108710号】pdf预览版
ARMANDO T. DE ROSSI,请愿人,VS。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第一司)、MATLING 工业和商业公司和 RICHARD K. Spencer,受访者。[G.R. 108710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