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任何一方的航空当局应应其要求,向缔约另一方的航空当局提供与第一缔约方指定空运的经协定的服务所进行的运输有关的信息和统计资料。往返于缔约另一方领土的航班,通常由指定的航空公司准备并提交给其国家航空当局公布。(b)术语“指定的航空公司”是指缔约一方指定并由另一方指定的航空公司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另一缔约方以在该通知中指明的航线上经营航空服务,并且该另一缔约方已经给予了适当的经营许可缔约方保留扣留或撤销A部分第1段和第2段指定的特权的权利对于缔约另一方指定的航空公司的本协定第4条,或在航空公司不行使实质性特权的情况下,强加该航空公司行使其认为必要的条件该航空公司的所有权和有效控制权归属于指定该航空公司的订约方或该缔约方的国民。燃油,润滑油,备件,常规设备和飞机商店均由该订约方指定航空公司的帐户引入缔约一方并在海关监管下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储存,以便为这些指定航空公司提供飞机,应遵守缔约另一方的规定,免征关税,消费税,检查费以及其他类似的税费。...
航空服务协议pdf预览版航空服务协议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