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的国际条约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相关的国际条约,包含了全球231个国家及地区、34个国际组织1900年以来签署的5.7万余份条约文件,类型涉及公约、宪章、盟约、规约、协定、议定书、换文、最后决定书、联合宣言,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为关键词进行归类聚合,提供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方面国际条约的便捷查询、归类聚合和全文pdf下载。
法兰西共和国政府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之间关于2012-2016年伙伴关系的框架协定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将是该目标的核心,旨在加强粮安委,高专组的支持,对农业市场信息系统(AMIS)秘书处的支持,粮食安全创新筹资的发展,对粮农组织/世界农业组织的支持(世界农业观察)秘书处和其他近期新举措,支持制定农业政策并实施有利于负责任的农业投资的环境b)在包容各方的多主体框架内促进粮食安全和营养,包括实施全球农业,粮食安全和营养伙伴关系以及二十国集团关于粮食价格波动的行动计划。
大韩民国政府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在亚太渔业委员会第二十五届会议上的换文认识到目前不受控制的移徙规模以及欧洲联盟成员国采取的措施以及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庇护权革命正在加剧难民和非法移民涌入共和国的事实波兰,特别是由于根据1991年3月29日《申根集团国家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返回波兰共和国的人数有所增加的结果波兰共和国,关于重新接纳非法移民,就联合国组织与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之间关于改善工作条件和增加森林产量的研讨会和第二十二届会议的安排交换信函粮农组
大韩民国政府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之间关于建立信托基金以资助发展中国家共同商定的方案和项目的谅解备忘录缔约国一方居民的公司从缔约国另一方取得利润或所得的,该缔约国不得对该公司支付的股利征收任何税款,除非该股利是支付给该缔约国的居民的程度。另一方,或者在产生股息的参与实际上附属于该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的范围内,也未对利润征税征收任何税款。即使已支付的股息或未分配利润全部或部分来自该另一国的利润或收入,也可通过以下方式避免双重征税:a)对于韩国,在遵守规定的前提下在不损害原
换文即构成关于应用1991年3月15日换文的协定,即构成对1950年10月31日粮农组织总部协定与世界粮食计划署总部协定的解释的议定说明谨提及意大利常驻联合国外交代表与粮农组织总干事于1991年3月15日缔结的来往信件,其中2解释了意大利共和国政府与粮食及农业组织之间的协定19503年10月31日在华盛顿签署的《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总部总部协定》(以下简称“解释粮农组织总部协定的换文”)。
关于世界粮食计划署总部的协定根据《联合国特权和豁免公约》第20条和《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第22条,只要豁免权会妨碍司法程序并且可以豁免,则应放弃官员的豁免权。在不损害世界粮食计划署利益的情况下放弃该决定,但对于执行主任而言,关于放弃其豁免权的任何决定应由粮食援助政策和计划委员会做出。(c)粮食计划署和政府应审查根据世界粮食计划署的要求,在世界粮食计划署和政府双方认为适当的时候,向世界粮食计划署提供的房舍和设施是否足够。
换文,以构成有关安排的协定,有关协定是关于欧洲经济委员会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农业经济及农业管理工作组欧洲经济委员会/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会议的安排1994年9月12日至16日在赫尔辛基举行更改联合国与芬兰之间关于协议范围的协议1,涉及欧洲/联合国粮食及食品组织农业,农业和农业农业政治经济联合工作组经济委员会的会议欧盟边际经济委员会管理层将于1994年9月12日至16日在赫尔辛基就职。
关于联合国世界粮食理事会第十八届会议安排的协定i)对于英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包括其领海和将来已经或将来可能在这些海域以外的所有海域,由联合王国的国家法律指定并按照根据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联合王国可以对海底,其底土和自然资源以及本协定所适用的任何领土行使权利的区域的国际法巴林国领土,巴林国领土,包括其岛屿,领海和除已经或将来可能由巴林国法律指定并根据其指定的水域以外的所有海域根据国际法,巴林国可以对海底,其底土及其资源行使权利自然资源1)如果缔约一方之一一方(或其指定的机构
关于联合国世界粮食理事会第十七届会议安排的协定考虑到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之间的合作协定》在和平发展,利用和控制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密切合作。于19622年4月9日签署并于19673年2月24日修订的《用于民用的核能》申明,他们致力于确保国际核能为和平目的而开发和利用核能,是根据预定的规定进行的最大限度地扩大《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 4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5的目标,从该领土进行的材料,设备和部件的转让另一方领土的一方为和平目的而直接或间接在通过第三国运输
关于联合国世界粮食理事会第十六届会议安排的协定依照1978年12月19日大会第33 / 141A号决议对《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生效的《联合国宪章》第十二条第(2)款的规定生效。联合国与泰国政府之间关于联合国世界粮食理事会第六届会议第六次会议安排的协定。关于联合国世界粮食理事会第十六届会议安排的协定。No. 27258 ###UNITED NATIONS and THAILAND ###Agreement regarding arrangements for the six
关于世界粮食理事会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之间合作的补充安排。鉴于联合国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以下简称“粮农组织”)缔结了一项协定(以下简称“关系协定”)2,据此粮农组织与联合国建立了联系。作为联合国《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的专门机构的国家,粮农组织和世界粮食理事会应在共同关心的实质性事项上密切合作,并为此同情地考虑其中任何一个在援助方面的要求。与粮食和农业有关的研究的准备,信息的收集或分析,尤其是在与向粮农组织的领导机构或下属机构或向世界粮食理事会提交的任何意见有关的请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