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留权的议定书),每个成员国应为属于其他成员国国民的共同体公民在其领土上的居留权,授予其他成员国国民寻找和从事赚取收入的就业。“居留权”是指一个成员国国民的公民有权在其原籍国以外的其他成员国居住,并向其签发居留证或允许其获得居留权的权利。 “成员国”是指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的一个或多个成员国,是未经签证而被允许进入该国领土的成员国国民。一个会员国并希望居住在该会员国领土内,则有义务在任何会员国领土内获得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居留卡或居留证。在所在成员国的移民局,根据每个成员国现有的法规和规章申请居留卡或居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