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引导
  • 阿拉伯国家
  • 原子能(和平利用)
  • 波哥大公约
  • 公司
  • 海关
  • 家庭事务
  • 栖息地
  • 总部(组织)
  • 人道主义事务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 国际组织
  • 军事事项
  • 荷兰
  • 港口
  • 援救
  • 道路
  • 船舶和航运
  • 联合国教育
  •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公约
  • 安第斯山脉
  • 动物
  • 亚洲
  • 奥地利
  • 孟加拉
  • 宪章宪法
  • 文件
  • 地球科学
  • 引渡
  • 金属
  • 矿业
  • 内罗毕条约
  • 毒品
  • 自然资源
  • 污染
  • 特权-豁免
  • 罗马规约
  • 土壤
  • 运输
  • 战争
  • 南极条约
  • 北极
  • 援助
  • 柏林(西)
  • 建设
  • 版权
  • 挖掘
  • 教育
  • 欧洲
  • 电影
  • 日内瓦公约
  • 国际金融公司(IFC)
  • 京都议定书
  • 条约法
  • 洛迦诺协定
  • 相互关系
  • 办事处
  • 人口
  • 区域合作
  • 科学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
  • 塔什干宣言(印度:巴基斯坦)
  • 贸易法
  • 条约-协定(适用)
  • 世界自然宪章
  • 空气质量协议
  • 生物
  • 卡塔赫纳协定
  • 债权债务
  • 展览会
  • 金融
  •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
  • 海事
  • 气象
  • 国籍
  • 北大西洋
  • 治安
  • 安全
  • 东南太平洋
  •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
  •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
  •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
  • 东盟
  • 班珠尔人权宪章
  • 食品
  • 海牙议定书(《华沙公约》)
  • 卫生与健康服务
  • 公海公约
  • 印度支那
  • 核问题
  • 支付
  • 刑事事项
  • 抚恤金
  • 铁路
  • 科学
  • SEATO(东南亚条约组织)
  • TIR公约(海关公约)
  • 捕鲸
  • 葡萄酒烈酒
  • 巴尔干
  • 巴马科公约
  • 制图
  • CMS(迁徙物种)
  • 会议-会议
  • 经济互助委员会(CMEA)
  • 发展
  • 林业
  • 公海捕鱼公约(生活资源:养护)
  • 中国香港
  • 住房
  • 海洋法公约
  • 销售
  • 度量
  • 矿物资源
  • 蒙得维的亚条约
  • 财产问题
  • 布宜诺斯艾利斯议定书
  • 卫生
  • 单一欧法案
  • 禁试条约
  • 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 水道-水资源
  • 野生动物(保护)
  • 档案
  • 仲裁与调解
  • 考古
  • 军事装备
  • 比荷卢经济联盟
  • 数据处理
  • 工程
  • 捕捞和渔业
  • 油气
  • 国际原子能机构
  • 印度太平洋地区
  • 昆虫
  • 国际法院(ICJ)
  • 劳动
  • 任务;
  • NPT(不扩散条约)
  • 华沙条约
  • 世界卫生组织
  • 非洲
  • 协会
  • 《波恩公约》(保护移栖物种)
  • 联邦
  • 发展中国家
  • 赈灾
  • 瓜达拉哈拉公约(国际空运)
  • 投资
  • 马拉喀什协定
  • 货币问题
  • 北美
  • 植物检疫公约(非洲,撒哈拉)
  • 植物
  • 贸易方式
  • 商标和原产地名称
  • 世贸组织
  • 加勒比海
  • 文化事务
  • 外交和领事关系
  • 远东
  • 赌博
  • 人权
  • 国际民航组织
  • 保险
  •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
  • 租赁协议
  •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 移民
  • 美洲国家组织
  • 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PTBT)
  • 护照
  • 石油
  • 科学事项
  • SOLAS(海上生命安全)
  • 体育
  • 税收
  • 德古西加巴议定书
  • 捕鲸公约
  • 世界旅游组织(WTO)
  • 人类学
  • 亚马孙
  • 航空
  • 巴格达条约
  • 别尔哥-卢森堡经济联盟
  • 桥梁
  • 中美洲
  • 化学产品
  • 刑事事项
  • 乳品业
  • 海水淡化
  •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
  •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
  • 国际劳工组织(ILO)
  • 内陆国家
  • 国际联盟
  • 利马公约
  • 中东
  • 月亮条约
  • 北约
  • 太平洋地区
  • 专利权
  • 和平
  • 社会事务
  • 专门机构;
  • 《特拉特洛尔科协定》(列为《特拉特洛尔科条约》)
  • 旅游
  • 联合国维持和平特派团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 巴塞罗那公约
  • 布雷顿森林协定(IMF)
  • 布鲁塞尔条约(集体自卫)
  • 争端解决
  •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OWAS)
  • 经济事项
  • 埃斯波公约(环境影响评估)
  • 国际海事组织(IMCO、IMO)
  • 拉丁美洲
  • 马德里协定
  • MARPOL(海洋污染)
  • 地雷(军事)
  • 蒙特利尔协议
  • 机动车
  • 彼得罗波利斯条约
  • 邮政服务
  • 出版物
  • 罗马条约(EEC)
  • 农产品
  • 农业
  • 阿拉斯加州
  • 美洲
  • 民法
  • 合作
  • 疾病
  • 环境
  • 边疆
  • 本土居民
  • 行业
  • 马诺河联盟
  • 近东
  • 北欧国家
  • 宗教
  • 里约条约(美洲条约)
  • 统计
  • 领海毗连区公约
  • 领地
  • 特拉特洛尔科条约
  • 妇女
  • 领养
  • 联盟
  • 南极洲
  • 东盟协定
  •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 CITES(濒危物种)
  • 科伦坡计划
  • 大陆架公约
  • 更正(的权利)
  • 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亚太经社会)
  • 欧共体条约
  • 能源
  • 外交政策
  •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 汉堡公约
  • 国际民航组织(ICAO)
  • 国际电信联盟(ITU)
  • 法律事项
  • 外太空
  • 巴勒莫公约
  • 研究
  • 罗马公约
  • 服务
  • 教科文组织章程
  •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
  • 西印度群岛
  • 世界气象组织(WMO)
  • 执行机构
  • 巴塞尔公约
  • 布达佩斯条约
  • 信用
  • 干旱
  • 农发基金
  • 移民
  • 贷款
  • 佣兵
  • 中立性
  •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
  • 外太空条约
  • 专业领域
  • 难民
  • 海洋
  • 东南亚
  • 东南大西洋
  • 恐怖主义
  • 华沙公约(航空运输)
  • 建筑
  • 裁军
  • 东帝汶
  • 佛罗伦萨协定
  • 燃料
  • 日内瓦四公约(附议定书)
  • 信息
  • 洛美公约(ACP-EEC公约)
  • NAOS协议(北大西洋站)
  • 航海
  • 不扩散核武器
  • 北欧专利局
  • 规划
  • 日内瓦四公约议定书
  • 拉罗汤加条约(南太平洋无核区)
  • 南美洲
  • 南太平洋
  • 东南亚条约组织(SEATO)
  • 电信
  • 信托领土;
  • 万国邮政联盟(UPU)
  • 庇护
  • 儿童未成年人
  • 民事
  • 商品
  • 欧洲理事会
  • 非殖民化
  • 友谊
  • 地名
  • 国际法院管辖权
  • 司法事项
  • 国有化
  • 公共工程
  • 联合国(UN)
  • 志愿者
  • 欧洲原子能共同体
  • 关贸总协定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 国际电信联盟(ITU)的国际条约

    国际电信联盟(ITU)相关的国际条约,包含了全球231个国家及地区、34个国际组织1900年以来签署的5.7万余份条约文件,类型涉及公约、宪章、盟约、规约、协定、议定书、换文、最后决定书、联合宣言,以【国际电信联盟(ITU)】为关键词进行归类聚合,提供国际电信联盟(ITU)方面国际条约的便捷查询、归类聚合和全文pdf下载。

    更多国际电信联盟(ITU)的国际条约>>

    全权代表大会(1994年,京都),全权代表大会(1998年,明尼阿波利斯),全权代表大会(2002年,马拉喀什)和全权代表大会对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1992年,日内瓦)进行修订的文书(安塔利亚,2006年)
    由全权代表大会(1994年,京都)和全权代表大会(1998年,明尼阿波利斯)修订的《国际电信联盟公约》(1992年,日内瓦)的文书所罗门群岛,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和汤加之间关于警察和武装部队及其他部署人员的行动和地位的协定,旨在帮助所罗门群岛恢复法律和秩序关于美利坚合众国进出口银行的协定,补充了1990年6月22日《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委内瑞拉共和国政府之间关于促进投资的协定》。
    由全权代表大会(1994年,京都)和全权代表大会(1998年,明尼阿波利斯)修订的《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1992年,日内瓦)的文书自2004年1月开始以来,普诺省受到河流洪水和洪水,霜冻,山体滑坡,雨水和暴风雨的严重影响;这对人口造成了严重破坏,危及生命,破坏了道路网络,灌溉土地和农作物并损害了基本公共服务的正常运行,卡哈马卡省经历了霜冻和干旱时期,严重影响了农业和人口的生计。
    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与国际电信联盟之间为支持国家电信局的实施而达成的协定,补充了1964年12月29日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与联合国的技术援助基本协定联合国,其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罗马尼亚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之间的贷款协议(社会部门发展项目)(及其附件和适用于1995年5月30日的特殊流通贷款的贷款和担保协议的一般条件,于1999年10月6日修订)保加利亚共和国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之间的(儿童保育改革项目)(及其附件和一般条件,适用于1995年5月30日修改为1999年10月6日的
    经全权代表大会(1994年,京都)修订的《国际电信联盟公约》(1992年,日内瓦)的文书卢布尔雅那,1993年11月25日至29日。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交换了与“斯洛文尼亚-德国重返社会方案内的顾问和有关措施的经费筹措”项目有关的修订协议的纸币构成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斯洛文尼亚-德国重返社会方案中的顾问和相关措施的资金筹措”项目协议的说明。
    经全权代表大会(1994年,京都)修订的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1992年,日内瓦)的文书当合格评定机构希望获得非洲认证以评定是否符合特定产品,过程或服务的基本要求时,认可程序将包括一些要素,以评估合格评定机构评定是否符合这些基本要求的能力(技术知识和对保护产品,过程或服务或使用它们的风险的一般要求的理解),并注意到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欧洲经济区协定》所建立的欧洲共同体之间的密切关系,因此,建议考虑将协议的缔结视为新西兰与这些国家之间相互承认的并行工作,相当于在新西兰之间的
    方式通过相互协议解决,则该国民或公司也应书面同意在适用《公约》的情况下通过调解或仲裁将争端提交中心解决,每一当事方均可提起诉讼。根据《公约》第28条和第36条的规定,向中心秘书长提交为此要求的行动;根据本协定,在缔约双方之间现有或随后确立的国际法之下,除本协定外,还包含一般或特定规则给予另一缔约方国民或公司的投资比本协议规定的优惠更多的待遇,在更有利的范围内,以本规则的规定为准。缔约双方应鼓励和促进在此类问题上的交流和研究。
    国际电信联盟的组织法和公约电信发展大会议程草案应由电信发展局局长拟定,并由秘书长提交理事会,以征得世界大会国际电联多数成员的同意。 ,或在区域会议的情况下属于有关地区的国际电联大多数会员国,但须遵守第1条的规定,同时充分承认每个国家拥有规范其电信业务的主权,并充分考虑到电信通信对于维护各国和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作为国际电信联盟和《国际电信联盟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基本工具,本宪法的缔约国称为“公约”)对其进行补充,目的是促进和平关系,各国人民之间通过有效
    《国际电信公约》的附加任择议定书(1982年,内罗毕)实际用语和表达方式(((国际协议,既未在《宪章》中也未在法规中进行定义,并且秘书处已以此为原则)坚持提出该文书的会员国在这方面采取的立场。注册,即在该国为缔约方的范围内,该文书构成《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所指的条约或国际协议,由会员国缔结的任何条约或国际协议《宪章》生效后联合国的组织应尽快在秘书处登记并由其出版,因此,秘书处认为,可能被要求执行的行为并不构成一项文书如果该文书尚未具备国际条约或协定的质量,并且该国际文书未
    瑞士联邦理事会与国际电信联盟之间关于该组织在瑞士的法律地位的协议。根据联盟秘书长与瑞士联邦理事会共同协议确定的瑞士国籍官员,因公务旅行或因公职而居住在国外,应有权获得联邦政治当局颁发的外交护照联盟秘书长和瑞士联邦理事会应通过共同协议拟定一份有限的瑞士国籍官员名单,这些官员根据其职务将获得服兵役的权利。联盟及其在联邦委员会同意下指定的某些类别的官员,应享有根据国际法和惯例给予外交代表的特权,豁免,豁免和便利。

    更多国际电信联盟(ITU)的国际条约>>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