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国际条约
机动车相关的国际条约,包含了全球231个国家及地区、34个国际组织1900年以来签署的5.7万余份条约文件,类型涉及公约、宪章、盟约、规约、协定、议定书、换文、最后决定书、联合宣言,以【机动车】为关键词进行归类聚合,提供机动车方面国际条约的便捷查询、归类聚合和全文pdf下载。
下文附上的文字是协议/行动附件的真实文本,已提交秘书处注册和发布。加拿大政府与意大利共和国政府之间相互认可的框架协议交换驾驶执照。
比利时王国与安道尔公国之间关于承认和交换驾驶执照的协定
爱尔兰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之间相互承认驾驶丧失驾驶资格的协定(有更正和附件)。以下转载的案文(如果随附)为所提交的协定/行动附件的真实案文以便向秘书处注册和发布。
秘鲁共和国和智利共和国关于相互承认和交换驾驶执照的协定
构成协议的票据交换构成西班牙王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之间的对国家驾驶员许可的相互承认和交换的协定的票据交换(按附件)。构成协议的交换以及塞尔维亚共和国对国家驾驶执照的相互承认和交换。如果复制,则以下复制的文本为真实的/行为附件,作为向秘书处注册和发布的内容。
出于技术原因,根据《联合国条例》第12条第2款(经修正的《联合国宪章》第102条生效)的规定,由于技术原因,此处未公开包含附件的驾驶执照的模型。联合国秘书处。1瑞士政府提供的译文–瑞士通勤教育。瑞士联邦委员会与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就交换驾驶执照相互承认的协定(附附件) )。仅在此发布协议的真实意大利文本以及英语和法语的翻译版本。
附件一和《阿拉伯国家之间国际道路协定》标题的修正案
交换构成西班牙王国和巴拿马共和国之间关于相互承认和转换国家驾驶执照的协议的注释(附有附件)。下文转载的文本(如果随附)为该协议/行动的真实文本。提交给秘书处注册和出版的附件。
缔约一方当局签发的驾驶执照自执照持有人居住在另一缔约方领土之日起一年内,对于在另一缔约方领土内驾驶的目的而言,将不再有效。一方如果对意大利驾驶执照的有效性或真实性以及所含数据存有疑问,阿根廷主管当局可通过其外交和领事使团要求其提供信息。由两个缔约方之一的当局签发的驾照居住在另一缔约方的领土内,除在与残疾人士驾驶有关的特定情况下外,它们有权转换驾照而无需进行理论或实践检验。将在意大利发行的执照转换为阿根廷文件意大利A1 AB(在01/01/1986之前获得)* B(obt (从1986年1月1日起生效)CD CE(*)意大利B类许可证还授权持有人无限制地乘坐轻便摩托车,如果该轻便摩托车是通过(通过测试或改装)在1986年1月1日之前获得的。为了进行转换,各缔约方相互承认,由缔约另一方主管当局根据其国内立法为在其领土上居住的驾驶执照持有人签发的有效的非临时驾驶执照。
秘鲁共和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之间关于相互承认和交换驾驶执照的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