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4月1日至10日在汉城举行的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第四十七届会议的安排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经济事项,会议-会议
登记号码:28516
签署年份:1991-12-0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韩国,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
保管国家:职权国家
文本语种:英语
谨确认收到您9月27日关于三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系公约的日期为1952年5月26日的信(该信已根据《占领终止议定书》附件一进行了修正) 1954年10月23日在巴黎签署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权)和1952年5月26日签署的《解决战争和占领引起的问题公约》(根据《停战议定书》附件四的修正案) 1954年10月23日在巴黎签署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占领制度》,其法文如下:德国联邦政府和关于三国关系公约的法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和1922年5月26日的德国联邦共和国,以及战后和19523年5月26日占领问题的解决公约。德国的F1TD1TRAL共和国,法国的RITPUBLIQUE,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AMTRICA美国受三大国与德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之间的关系公约的约束,5月26日和1922年5月26日关于战争和占领问题的解决公约,19523年5月26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确认6ga-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平民的坟墓,死于或因上述战争并埋葬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领土内,将根据根据1949年签署的《保护战争受难者日内瓦公约》,遵守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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