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各方应加强和协调国家主管机构在预防药物滥用,制止贩运,对毒品依赖者的治疗和康复以及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以及它们还将通过为这些机构提供执行本协定所必需的人员和技术及财政资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非法制造,加工和贸易以及该组织,来加强这些机构的能力,促进和资助与这些物质及其原料有关的非法活动,对它们的经济有害,并危害其人口的健康,损害其社会经济发展。在国际公认的平等,互利,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干涉内政和人民自由自决权的国际公认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和加强两国人民和两国之间的合作选择其政治和社会制度及其发展过程。缔约各方将采取行政措施,控制传播,发布,广告,宣传和分发可能诱使滥用和煽动性的材料,包括煽动性或潜意识,听觉,印刷或视听信息的材料。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应制定严格的法规来生产,分配和销售包括前体和产品在内的原材料。用于非法制造和加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基本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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