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其中一方提出要求,主管当局可根据联合委员会的提议,按照双方第1款约定双方航运公司按比例参加货运。双方的船只可在主管当局根据联合委员会的建议(第14条)同意的水路航段上,通过另一方的领土运输旅客和/或货物(过境运输)对于在双方领土上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的过境运输,应根据双方之一的要求并根据联合委员会的提议,同意双方航运公司按比例参加。 (5)应一方的要求,双方主管当局应考虑联合委员会的提议,就经济适用性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最低/最高货运费率及相关条款。(1)双向运输是指一侧船只从该国领土到另一国领土的运输,仅在连接该国的内河航道上进行。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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