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维埃部队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领土分阶段撤离的条件和临时居留条件的条约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军事事项
登记号码:29522
签署年份:1993-01-28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德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保管国家:德国
文本语种:俄语,德语
如果苏维埃主管当局对苏军成员或其家庭成员行使刑事管辖权,德国主管检察官或德国当局的代表应有权出庭受审,但前提是不针对犯罪行为如果苏联主管当局对苏军成员或其家庭成员行使刑事管辖权,则德国主管检察官或德国当局的代表应具有有权在审判中出庭,但前提是该罪行并非仅针对苏军,其部队成员或其家庭成员。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境内,针对苏军实施了刑事和行政犯罪,部队成员或其家庭成员以及刑事和行政犯罪由苏军成员或其家庭成员犯下的罪行应受德国管辖。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境内,对苏军,部队成员或其家庭成员和罪犯犯下的刑事和行政犯罪苏联军队或其家属犯下的行政罪行应受德国管辖。德国法院和其他主管当局在德国管辖范围内对苏维埃军队或苏联士兵的诉讼中宣布的判决和裁决。其家庭成员应由德国当局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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