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在劳动和社会事务领域进行合作,主要在以下领域进行合作:劳动力市场问题,职业高级培训和再培训,劳动立法,社会伙伴之间的关系,社会保障,残疾人的康复,残疾人的组织劳工,劳工保护和国际社会政策。双方同意在劳工和社会事务领域进行合作,主要是在以下领域:劳工市场问题,职业高级培训和再培训,劳工立法,社会伙伴之间的关系,社会保障,残疾人的康复,劳动的组织,劳动保护和国际社会政策。赞赏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之间的协定框架内现有的成功合作关于促进特殊高级培训1989年6月13日签署的《劳动保护和残疾人职业康复领域的专家》 2.赞赏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与德国联邦政府之间的协定框架内现有的成功合作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促进对劳动保护和残疾人职业康复领域的专家进行高级培训,1989年6月13日签署2。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联盟政府共和国,始于Helmut Kohl和Mikhail Sergeevich Gorbachev于1989年6月13日发表的联合声明以及1990年7月15日至16日在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中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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