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合作协议-为各种项目提供最高200,000,000马克的贷款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合作,金融
登记号码:29593
签署年份:1993-02-08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印度尼西亚
保管国家:德国
文本语种:印尼语,德语,英语
(1)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应使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能够从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的Kreditanstalt fur Wiederaufbau(发展贷款公司)获得总计不超过2,000万德国马克(2亿德国马克)的贷款两国政府根据第2项选择的项目,应使用本协议第1条所指的金额及其提供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授予合同的程序。受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与维德堡市政府之间缔结的协议规定的约束,这些协议应服从适用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本协议也应适用于柏林降落,但前提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未向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作出相反的声明,在本协定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印度尼西亚根据本协定的缔结而征收的所有税款和其他公共费用,以及本协定第二条所指的协定的执行,均应由本国承担。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2)如果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同意,则上文第1段中提到的选定项目可以用其他项目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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