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政府已决定修改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与匈牙利人民共和国之间关于建立Gabcikovo-Nagymaros锁系统的互助协定, 1977年9月16日在布达佩斯签署(以下简称“协议”),并为此指定了全权代表: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副主席Rudolf Rohlicek,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经济,科学和技术合作联合委员会的捷克斯洛伐克方面的主席(1)除了捷克斯洛伐克方面根据《联合国国际劳工法》规定的劳力和物资分配所负责的任务外匈牙利人民共和国与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条约在Gabcikovo-Nagymaros锁系统(以下简称“条约”)的建设和运行中,捷克斯洛伐克方面应在1978年至1981年之间进行以下工作:(2)按照综合建设时间表,根据本议定书的附件,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时间表,并在根据《匈牙利人民共和国与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条约》第4条第3款获得批准后,立即进行。 1977年9月16日在布达佩斯签署的Gabcikovo-Nagymaros锁系统应取代详细的施工计划,该计划是联合合同计划的一部分。(2)根据本议定书附件中的综合施工计划,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时间表,并根据《匈牙利人民共和国与匈牙利之间的条约》第4条第3款一经批准。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于1977年9月16日在布达佩斯签署了有关Gabcikovo-Nagymaros锁系统的建设和运营的协议,该协议将取代详细的施工计划,该计划是联合合同计划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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