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中央动物卫生当局应起草一项议定书,规定进口和出口源自一个缔约方领土并从该缔约方领土出发并运往另一缔约方领土的活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动植物卫生条件。为促进本协定的执行,巴西和乌拉圭动物健康联合农业和畜牧小组委员会由巴西与乌拉圭之间的科学和技术合作基本协定补充协定建立,并于1月27日交换意见而结束1978年,还应具有以下职能: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和乌拉圭东部共和国政府,为促进动物和动物产品贸易提供便利,并保护其各自领土免受偶然入侵传染性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两国政府承诺根据《议定书》规定的条件,提供保证并遵守各国中央动物卫生当局为进口动物和动物产品而制定的动植物卫生要求。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与乌拉圭东部共和国政府关于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换的动物卫生协定1。...
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换的动植物卫生协定pdf预览版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换的动植物卫生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