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批准本协定不会中断或延迟合作项目的进展,缔约双方据此同意,在本协定签署至交换批准书之间的期间内,合作应继续受条约的管辖。 1974年7月19日在圣地亚哥签署的《技术和科学合作基本协定》的条款。缔约双方进一步同意,与1974年7月19日在《技术和科学合作基本协定》框架内签署的补充协定受本协定的管辖。为了使本协定得到最佳执行,并为拥有一个永久的计划和执行机制,缔约双方据此决定成立一个科学,技术和工艺问题工作组,以期使本协定自生效之日起生效。合作由两国外交部协调。附庸国承诺通过双方同意计划和执行科学,技术和工艺合作的计划和项目。缔约双方认为必要和可取的,可以要求国际机构参加,以确保国际民航组织的可行性。根据本协议执行的计划和项目。...
科技合作基本协定pdf预览版科技合作基本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