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向塔吉克斯坦政府提供援助的基本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援助
登记号码:30323
签署年份:1993-10-0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塔吉克斯坦,联合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保管国家:职权国家
文本语种:俄语,英语
他应根据需要协助政府准备开发计划署的国家方案和项目要求以及国家方案或项目变更的建议,以确保适当协调开发计划署通过各种执行机构或执行机构提供的所有援助。自己的顾问,根据需要协助政府协调开发计划署的活动与国内的国家,双边和多边方案,并执行署长或执行机构委托他执行的其他职能在不损害政府对其项目的整体责任的前提下,双方可同意由执行机构在与合作机构协商并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承担执行项目的主要责任,并应在项目工作中对此作出任何安排计划构成项目文件的一部分,并有转移责任的安排(如有)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向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实体执行。咨询专家,顾问和志愿者在履行职责时,应与政府以及与政府指定的个人或团体密切协商。 ,并应遵守开发计划署与有关执行机构和政府之间共同商定的,适合其职责性质和所给予协助的政府指示。本条第1款中的规定应在发出通知后继续有效期为2天。开发计划署应将其中止政府和执行机构的通知,期限为十四天,然后在其后的任何时候在其继续执行期间,开发计划署均可通过书面通知政府和执行机构终止对项目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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