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以其执行秘书和荷兰发展合作部长(以下简称“部长”)代表联合国(以下简称“拉加经委会”)代表联合国(以下简称“拉加经委会”) “),由荷兰驻智利大使代表,已同意开展两个技术合作项目,名为“改变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房屋部门生产模式的提案”和“新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的新兴参与者:拉丁美洲某些国家的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联系”,在其后的附件A中概述。陆上部长促进发展合作与联合国经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委员会,负责实施技术合作项目。拉加经委会与部长之间达成协议,根据本行政安排的规定,拉加经委会将负责管理部长为解决项目费用而缴纳的资金。部长应按照附件中规定的付款时间表进行管理。在本行政安排B中,将605,680美元(约合1,138,678迪拉姆)存入拉加经委会的信托基金帐户。信托基金还将承担该信托基金所有支出的十三(13)%,该百分比应由拉加经委会在执行由信托基金资助的项目时提供的方案支助服务收费。...
实施技术合作项目的行政安排pdf预览版实施技术合作项目的行政安排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