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国一方居民的公司从缔约国另一方取得利润或收入的,该缔约国不得对该公司支付的股息征税,除非该股息是支付给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就其持有的股份而言或与实际上位于另一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有关的范围内,或即使已支付的股利或未分配的股息也未对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缴纳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税款利润全部或部分由在该另一国产生的利润或收入构成。b)爱尔兰居民从芬兰居民公司收取股息,则应遵守本条和本款c)项的规定如果股息的实益拥有人,则有权获得相当于其在芬兰的个人将获得的税收抵免一半的税收抵免有权获得这些股息,并有权获得芬兰支付的税款抵免额超过根据本款关于该股息的本款a)(ii)项的规定应收取的任何税款。如果股息的实益拥有人是缔约国一方居民,并且在该缔约国另一方通过其常驻机构在其内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居民,则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则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不适用。或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固定基础上进行独立的个人服务,且该红利应归于“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基础的规定”。本条1不适用于收入,但来自第7条第2款所述的不动产,如果该收入的实益拥有人是缔约国的居民,则在其他地方经营业务设在该州的常设机构,或在该州的其他板岩区从其固定基地提供独立的个人服务,并且支付收入的权利或财产与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有效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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