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国际法院的法院履行上述职能,或者是1任何缔约方的国民,均应邀请副总统提出此项要求。11993年9月1日生效,即e。根据缔约双方根据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在缔约双方互相通知完成所需的宪法程序之日之后的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功能还是一个。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中不是国民的法院中最高级的人。代表受影响的投资的真实价值,应包括a的利息。直到付款之日止才有效的正常商业费率。爱沙尼亚共和国与荷兰王国之间的鼓励和对投资的回赠协定1。...
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pdf预览版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