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与南非共和国政府之间关于其海关当局之间相互行政协助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海关,援助,执行机构
登记号码:37316
签署年份:2001-03-0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南非,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保管国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文本语种:英语
作为保障民用航空器,其乘客和机组人员安全的基础,是国际航空服务运营的基本前提,缔约双方重申,它们有义务遵守另一方的规定,以确保民用航空安全不受任何损害。非法行为或干扰(特别是根据1963年9月14日在东京签署的《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公约》在芝加哥发生的《芝加哥公约》,《犯罪公约》和某些在飞机上发生的其他行为所承担的义务) 1970年12月16日在海牙,以及1971年9月23日在蒙特利尔签署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b)“航空”一词权威”,就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而言,指负责环境,运输和区域事务的国务秘书,就第7条而言,是民航局,对于马其顿共和国来说,是交通运输部部长,是民航局,或者在这两种情况下,任何有权行使上述当局目前行使的职能或类似职能的人或机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与摩尔多瓦共和国政府之间的换文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之间关于相互废除签证上的领事权利的说明,于1964年4月13日在莫斯科签署,1999年4月15日和基希讷乌,1999年5月10日。每个缔约方均授权其他国家的国民和居民为实现或促进目的而进入并居住在联合王国或意大利(视情况而定)的缔约方,该成员国的国民和居民以及该第三家可能的联合生产国的居民的国民电影联合摄制,但有义务遵守与入境,保留和雇用有关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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