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政府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根据新西兰皮特凯恩法进行审判和有关事项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法律事项,条约法,司法事项
登记号码:39452
签署年份:2003-07-09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新西兰*,英国
保管国家:新西兰
文本语种:英语
缔约一方应免除缔约另一方的非指定运输公司的进口限制,并免除它们的关税,消费税,检查关税和其他关税和收费国家,区域或地方对飞机,燃料,润滑油的税收,专用于操作或维护该缔约另一方指定空运公司的飞机的技术用品,备件,包括发动机,正常的飞机设备,地面设备,船上用品和其他用品运营商同意的服务,以及印刷的机票,航空货运单,带有公司徽标的所有印刷品以及上述经签署的航空运输公司免费分发的通常的广告材料。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捷克共和国环境事务部关于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和行为者安全的协定,关于联合执行环境保护试点项目“重建奥布里斯特维的水质监测站以及捷克共和国的Zelcin和位于布拉格的中央实验室”(有协议),缔约双方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商定服务应与人口在指定路线上的运输需求具有合理关系,并且其主要目标是在合理的负荷率下提供规定,该能力应能满足在已将公司运输指定为零的缔约方领土与指定公司之间的运输之间的当前和通常可预见的运输旅客,货物和邮件的需求。交通的最终目的地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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