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政府应负责处理第三方可能对儿童基金会或其专家,代理人或雇员提出的任何索偿要求,并应对因以下原因引起的任何索偿或责任为儿童基金会及其专家,代理人和雇员辩护并使其免受损害执行根据本协议制定的行动计划,除非政府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同意此类索赔或责任是由于此类专家,代理商或雇员的严重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引起的。商定的项目,包括政府和儿童基金会在提供物资,设备,服务或其他援助方面的承诺,应在政府和儿童基金会签署的《行动计划》中提出,并在适当时通过:参与该项目的其他组织。儿童基金会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应在抵达联合国后移交给政府。除非在运输计划中另有规定,否则应不予尝试。政府应保存双方共同商定的有关执行计划的会计和统计记录必要时,应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要求向其提供任何此类记录和报告。政府应作出安排并支付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供的物资和设备的接收,卸载,仓储,保险,运输和分配有关的费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抵达该国后。...
关于儿童基金会在汤加活动的协定。pdf预览版关于儿童基金会在汤加活动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