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瑞拉共和国政府与瑞典王国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投资
登记号码:43430
签署年份:2007-01-02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瑞典,委内瑞拉*
保管国家:委内瑞拉
文本语种:瑞典语,西班牙语,英语
(1)缔约一方应按照其在外国投资领域的一般政策,促进缔约另一方的投资者在其境内进行投资,并应根据其立法接受这种投资。为本协定的目的: (1)“投资”一词是指缔约一方投资者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投资的各种资产,但前提是该投资是按照缔约另一方的法律和法规进行的缔约一方,并应特别包括但不限于:(1)缔约一方与另一缔约方的投资者之间关于缔约一方根据本协定在投资于缔约方方面的义务的争议。后者应应有关投资者的要求,提交给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以仲裁或调解的方式解决。 1965年3月18日在华盛顿开放供签署的《根据本国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公约》。(1)缔约一方应向另一缔约方的投资者申请在其领土上的投资。一方给予的待遇,应不低于其本国投资者或任何第三国投资者给予投资的待遇,以较有利者为准。(2)本协议应适用于所有投资,不论其在进入本国之前或之后进行。生效,但不适用于因投资生效前已完成的行动而引起的与投资有关的任何争议。...
委内瑞拉共和国政府与瑞典王国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pdf预览版委内瑞拉共和国政府与瑞典王国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