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彼此的利益,缔约双方应鼓励和促进两国在艺术,文化,教育和科学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并应提供适当的机会进行相互之间的联系和联合活动。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联合国宪章》生效后,联合国任何会员国缔结的每项条约和每项国际协定均应作为《联合国宪章》生效之日。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和拉脱维亚共和国政府之间在文化,教育和科学领域的合作协定。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与拉脱维亚共和国政府之间的文化,教育和科学领域。联合国与多米尼加共和国政府关于在2007年1月30日至2月2日在圣多明哥举行的联合国加勒比海图书管理员研讨会的协定(附件)。...
立陶宛共和国和捷克共和国之间关于社会保障的协定pdf预览版立陶宛共和国和捷克共和国之间关于社会保障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