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共和国与瑞士联邦之间关于刑事事项司法协助的条约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法律事项,刑事事项,援助
登记号码:51288
签署年份:2013-08-02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阿根廷*,瑞士
保管国家:阿根廷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法语
如果根据本条对转移的人施加的惩罚在该人处于请求国之时届满,则3.被请求国应下令释放他或她,在这种情况下,该人的处境应受第15条规定的管辖,否则,应被授予第18条所规定的豁免权。如果请求不符合本条约的规定,被请求国中央机关应立即将其告知请求国中央机关,并要求其修改请求或提供其他信息。应请求国的明确要求,并且在请求书中所述的程序在被请求国的法律下显然不容许或不适当的情况下,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被请求国的主管当局,以维持现状,保护受到威胁的合法利益或如果某人在被请求国领土内并且必须由请求国司法当局作为证人或专家进行聆讯,则在不希望或不可能让该人聆讯的情况下,请求国司法当局可以根据本条第2至7款的规定亲自出庭,要求通过电视会议进行听证。(a)在听证期间,被请求国的司法机关应在场,并由口译员协助,如果必不可少的,并且还应负责确保识别待听者并尊重被请求国法律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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