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共和国政府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关于设立国家代表处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办事处
登记号码:52182
签署年份:2014-10-22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喀麦隆,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保管国家: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文本语种:法语
由于农发基金的工作人员受农发基金的社会保障计划或类似计划的覆盖,因此不要求劳工局为喀麦隆共和国的任何国家社会保障或退休计划供款,政府也不应要求任何成员在不影响《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适用于农发基金的规定的前提下,农发基金工作人员在喀麦隆共和国享有下列豁免和特权: 。 (d)“农发基金工作人员”是指农发基金在该国的代表和农发基金根据1947年《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第六条第18条指定的所有其他官员政府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劳工局和农发基金工作人员享有的待遇不少于给予喀麦隆共和国代表的其他政府间,国际和区域组织的待遇。喀麦隆共和国的官员或代理人不得以官方身份进入劳工局除非农发基金代表或其工作人员的任何要求或征得劳工局的同意,否则不得担任该职务。...
喀麦隆共和国政府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关于设立国家代表处的协定pdf预览版喀麦隆共和国政府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关于设立国家代表处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