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与巴拿马共和国就建立农发基金在巴拿马的办事处达成协议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办事处
登记号码:52193
签署年份:2014-10-22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巴拿马
保管国家: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
政府应负责处理第三方针对农发基金或其工作人员或代表其行事的其他人的诉讼或索偿要求,并应使基金和上述人员免受任何索偿或责任的损害,除非基金组织和政府一致认为,这种索赔或责任是由于基金工作人员或代表该基金行事的人的重大或故意过失而造成的。由于该基金在该国的工作人员受农发基金承保社会保障计划,他们没有义务为巴拿马的任何其他社会保障计划供款或购买,政府也不应要求巴拿马的基金工作人员参加任何其他计划。本协议的规定适用于协议涵盖的所有人员,无论政府是否与该国为国民的国家保持外交关系,或该国是否给予类似的特权代表应向政府提供农发基金在该国的工作人员名单(包括配偶和家属),并应向政府通报该名单的任何变动。通知前款指定的人员后,政府应按照适用于驻该国外交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处工作人员的规定,向其签发一张载有其持有人照片的卡。巴拿马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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