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文,构成联合国与突尼斯共和国政府之间的协定,内容涉及联利支助团紧急从利比亚临时迁往突尼斯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联合国维持和平特派团,安全
登记号码:53297
签署年份:2015-12-0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突尼斯,联合国
保管国家:职权国家
文本语种:法语
在联利支助团在突尼斯临时搬迁期间,允许加入特派团的联利支助团成员毫不拖延地,不受阻碍地进入和离开突尼斯,并免除进入或离开该国的一切关税,税费。为此目的,在提交必要文件以及海关提供的正式信函后的三天内,向联利支助团成员授予必要的六个月的多次入境和出境签证,可延期六个月,可延期联合国如果联合国决定必须将其留在突尼斯,则允许联利支助团成员留在该国,直到他们能够返回利比亚继续在利比亚与联利支助团的工作,或者直到联合国将其部署在另一个国家为止,并且,为此,如有必要,给予联利支助团成员可延期的多次入境和出境签证可延期六个月,最好在提交后三天内,不迟于六天必要的文件以及联利支助团提供的正式信函如果上述规定对突尼斯政府是可以接受的,我建议本信函以及您对此的答复构成联合国与突尼斯政府之间关于以下方面的协定:联利支助团从利比亚紧急紧急转移到突尼斯,该行动将在您答复之日生效。为了使联合国能够毫不拖延地,不受阻碍,没有禁止或限制,没有关税地从突尼斯进口或从突尼斯出口,联合国特此请求突尼斯政府的协助和支持,以便在紧急情况暂时影响联利支助团的能力时将联利支助团临时从利比亚迁往突尼斯。全部或部分地继续在利比亚执行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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