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方之一认为发生争端或局势时,可能危及或威胁维持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或破坏国际和平或安全,特别是当此类争端或局势影响到缔约双方均应立即根据《联合国宪章》进行适当的协商,以寻求可能的手段解决已发生的争端或情况。缔约双方应支持发展联系缔约双方公民之间以及社会组织,政党,工会,教会和宗教组织,体育组织,基金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协会之间的合作。缔约各方应确保其武装部队在领土应按照《联合国宪章》进行,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最后文件》,《新欧洲巴黎宪章》以及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其他文件。缔约各方应支持文化领域合作的全面发展,科学和教育,并应采用特别是教科文组织公约和欧洲参与国安全与合作会议文化遗产专题讨论会文件中定义的现有全球和欧洲标准。在波罗的海理事会的框架内海上国家以及波罗的海地区的其他组织和机构,缔约各方应为在欧洲这一地区发展合作和睦邻创造有利条件。...
波兰共和国与拉脱维亚共和国之间的友谊与合作条约pdf预览版波兰共和国与拉脱维亚共和国之间的友谊与合作条约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