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共和国和格鲁吉亚共和国(以下简称当事国),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确认《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最后文件》,《宪章》中所载的原则缔约双方应支持发展双方的公民之间的联系,以及社会组织,政党,工会,教会和宗教组织,体育组织之间的合作,如果第三国或第三国对当事方之一进行武装袭击,则另一方承诺在整个武装期间不向该一个或多个国家提供任何援助或支持冲突,并应根据《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有关文件努力解决冲突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新欧洲巴黎宪章》以及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其他文件。缔约方应支持在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上的全面发展并应采用现有的全球和欧洲标准,特别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公约和欧洲参加国安全与合作会议文化遗产专题讨论会的文件中定义的标准。...
波兰共和国与格鲁吉亚共和国之间的友谊与合作条约pdf预览版波兰共和国与格鲁吉亚共和国之间的友谊与合作条约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