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机构成员的家庭成员是接受国国民或在该国永久居住,领事馆成员的家庭成员是接受国国民或在该国永久居住,或在接收国进行经济活动的,除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外,不得享有任何特权或豁免。在接收国滞留或发生了其他事故,或者如果接收方在事故发生地点附近或附近发现了由发送国国民拥有的货物的任何部分,则由于事故而遭受了损坏,或者交付国已将其送达该国港口时,接收国主管当局应尽快通知领事馆。接收国可随时在不给出理由的情况下通知领事馆。决定,通过外交或其他适当方式通知派遣国,已撤销授予领事馆负责人的过剩资产,或宣布领事官员为不受欢迎的人,或领事馆的任何其他成员不被接受委员会应提供领事馆长,领事行使领事职务的领事区和领事馆所在地的全名,类别,职级和国籍。接受国国民未经船长的同意已将接收国的船只留在接受国的船只,接受国主管当局应领事官员的要求协助寻找该人。...
波兰共和国和保加利亚共和国之间的领事公约pdf预览版波兰共和国和保加利亚共和国之间的领事公约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