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共和国政府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之间关于国际公路运输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运输,道路
登记号码:55663
签署年份:2019-02-0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芬兰*,哈萨克斯坦
保管国家:芬兰
文本语种:俄语,哈萨克语,芬兰语
为确保履行本协定,缔约双方主管当局应保持直接联系,并应缔约一方之一的提议举行会议,以解决与旅客和货物许可证制度有关的问题承运人可以进行从缔约另一方领土到第三国领土以及在另一方领土范围内的运输业务。第三国到达另一缔约方领土的目的,前提是他已从另一缔约方主管当局获得了特别许可。两国之间或从(进入)第三国之间的货物运输以及通过除本协定第六条规定的运输业务外,其领土应由车辆在除非达成了其他条件,否则应以缔约双方主管当局签发的许可证为基础。携带或不携带货物旅行的车辆的尺寸或重量超过缔约另一方领土上确定的标准时,承运人必须从缔约另一方主管当局获得特别许可,并且在运输危险货物的情况下,承运人必须遵守《欧洲国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协定》(ADR)的要求。不受本协议或缔约双方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约束,应根据缔约双方各自的国内法律并通过缔约双方之间的相互协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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