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案文第12(b)段, 1996年11月19日举行的《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以下简称“全面禁试条约”)签署国会议在纽约,委员会和芬兰政府(以下简称“芬兰”)举行,由组成《全面禁试条约》国家主管机构的外交部代表,以下简称“缔约方”,目的是促进临时技术秘书处的以下活动(以下简称“ STP”):对现有的监视设施进行清点; b)进行现场调查。为了裁定被定罪或受制裁的个人的移交,各当事方均应授权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以及转移将有助于该人重新融入社会的可能性,特别是犯罪的性质和严重性,被定罪或受制裁的人的犯罪历史(视情况而定)。地位,健康状况,年龄以及由于其居住地,在领土上的存在,家庭关系和其他原因而可能与东道国的社会生活相关的链接。根据澳大利亚的有关法律法规,筹备委员会在不影响《全面禁试条约》第二条第26款(h)项的前提下通过的ISS手册,涉及测试,根据需要进行的临时运行以及设施的维护, STP根据《全面禁试条约》第四条第19 i 21款并根据预算决定承担费用委员会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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