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和卢森堡之间的公约,对1935年5月23日在布鲁塞尔签署的公约进行了修正,其中规定了对酒类征收的消费税的特殊共同收据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葡萄酒烈酒,税收
登记号码:1497
签署年份:1951-11-2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比利时*,卢森堡
保管国家:比利时
文本语种:法语
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与比利时政府之间进行的谈判中,刚刚导致签署了1951年4月6日的协议,该协议涉及在达尔富尔建设深水码头。 es-Salaam,为了供比利时政府使用,联合王国政府已要求保证(Tanganyika中央铁路线)将继续用于往返东部刚果和卢安达-乌伦迪的进出口运输,在达累斯萨拉姆港授予的设施允许的范围内,导致签署了1951年4月6日关于在达累斯深水码头建设中的协议-萨拉姆政府(米色),联合王国政府表示,出于实际,行政和财政原因,希望政府行使比利时人根据《宪法》第4条放弃的权利1921年3月15日的《英日比利时公约》,规定使用自己的货车通过坦any尼喀中央铁路线在比利时刚果和海洋之间运输货物。)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之间进行谈判期间与米色政府签署了1951年4月6日的协议,该协议涉及在达累斯萨拉姆(Dar-es-Salaam,Al)建造深水码头。米色政府对此进行了讨论。 1921年3月15日的公约赋予米色政府将该深水码头及其设施转让给第三方的权利,丹麦政府将授权向丹麦出口丹麦的商品,瑞士政府将授权进口丹麦的商品货物进入瑞士,但在清单I所示的限制范围内。清单中未提及的丹麦原产货物我可以从中出口在丹麦,要遵守丹麦的一般出口法规,并且可以根据瑞士的特定进口法规将它们进口到瑞士。...
比利时和卢森堡之间的公约,对1935年5月23日在布鲁塞尔签署的公约进行了修正,其中规定了对酒类征收的消费税的特殊共同收据pdf预览版比利时和卢森堡之间的公约,对1935年5月23日在布鲁塞尔签署的公约进行了修正,其中规定了对酒类征收的消费税的特殊共同收据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