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内乱的国家义务和权利公约的议定书》。 1957年5月1日在泛美联盟开放供签署。
条约类型:开放多边
条约主题:民事,法律事项
登记号码:4138
签署年份:1957-12-30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阿根廷,巴西,哥斯达黎加,古巴,多米尼加,萨尔瓦多,海地,洪都拉斯,秘鲁,美国
保管国家:泛美联盟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法语,英语
根据本协议的书面安排,应包含与每个项目的目标,各缔约方在资金,材料,设备,设施或人员,物资,服务,用于资金管理和会计的方法,创建具有适用行政原则和程序的服务,在加纳负责处理所有其他事项的活动的政府部门和机构的框架内进行合作,以及B)该财产,包括设备和装置,已根据本协定通过租赁,出售或其他方式转让给挪威政府或其管辖范围内的授权人员,并已转移给该财产;由此产生的核材料。此类转让将不会用于制造原子武器或与此类武器有关的研究或应用,也不会用于任何其他军事目的,并且此类货物(包括设备和装置)也不会转让给未经授权的人员。除非委员会接受将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否则只有在委员会认为该转移是美国与美国之间的合作协议的一部分的情况下,才将其转移给挪威政府或在其管辖范围之外的国家/地区委员会将根据本条款将其转移并由挪威政府保管的浓缩在同位素U-235中的铀的数量,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超过向该国供电的必要数量。如所述,挪威政府或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决定建造的每个拟议电池。在本协议中,不包括委员会认为在停用被替换的活动墨盒时有效和连续使用电池所必需的任何额外金额。在此过程中,委员会的目的是确保最大限度地利用这样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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