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共和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之间关于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货币问题,总部(组织),保险,抚恤金,社会事务,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劳动,贸易方式,税收,金融
登记号码:4849
签署年份:1959-08-24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奥地利,国际原子能机构*
保管国家:国际原子能机构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俄语,德语,法语,英语,中文
国际原子能机构(以下简称IAEA)和奥地利共和国联邦政府,目的是执行国际原子能机构之间协定第XV条第38(j)(iii)节的规定能源机构和奥地利共和国就1957年12月11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总部(以下称总部协议)达成了如下协议:.19582,奥地利共和国联邦政府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为执行第XV条第19V条,《奥地利共和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之间关于国际原子能总部的19573年12月11日协定》第38(j)(iii)节原子能机构,缔结了关于设立“小卖部”的协议。为解决国际原子能机构与联合国联邦政府之间的争端在奥地利共和国对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方面,适用国际原子能机构与奥地利共和国之间关于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的19571年12月11日协议的第51条。原子能机构和政府关于本协定或任何补充协定的解释或适用,或任何影响总部所在地或原子能机构与政府之间关系的问题,但未通过谈判或其他商定的解决方式解决。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作最后决定:一名由总干事选出,另一名由奥地利共和国联邦外交大臣选出,第三名由仲裁员担任主席,由前两名仲裁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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