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四条下的《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希腊政府之间的农业商品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贸易方式,商品,阿拉斯加州,农产品
登记号码:7714
签署年份:1965-04-2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希腊,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本金的支付额将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通过将希腊的谷物或小麦和/或小麦粉的出口量乘以谷物和/或小麦和/或谷物的平均单位成本来确定或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资助的面粉,应理解的是,小麦的这种平均单位成本将适用于本协议中美国政府根据小麦和/或小麦粉出口量计算的总金额希腊最多可得到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根据协议供资的小麦和/或小麦粉的数量,此后,饲料谷物的平均单价将适用于应付的总金额,对于任何数量的情况在希腊出口的饲料谷物中,饲料谷物的平均单价将应用于应付的总金额。 (4)如果希腊在本协议之日起至本协议购买之商品的最终日期止期间出口任何原产或进口的饲料谷物或小麦和/或'小麦粉在进口和利用时,希腊政府将应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要求,以美元支付等于或多或少出口的此类商品数量的美元价值的金额。由希腊支付,年利率为6%(代替协议第二条中指定的利率),该费用应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自单笔付款之日起算,从第一笔付款开始计算并在必要时继续提供最早的付款,这笔款项等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要求支付的本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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