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部非洲种族隔离,种族歧视和殖民主义国际研讨会安排的协议。 1967年7月6日在纽约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非殖民化,非洲,人权,会议-会议
登记号码:8678
签署年份:1967-07-0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联合国,赞比亚
保管国家:职权国家
文本语种:英语
赞比亚政府(以下简称“政府”)向联合国秘书长表示,希望担任南非种族隔离,种族歧视和殖民主义问题国际研讨会的东道国( (以下简称“研讨会”),并宣布准备好提供政府作为东道国提供给研讨会使用的设施和服务。(b)联合国与联合国如果政府对本协议的解释或适用未通u200bu200b过谈判或其他商定的解决方式解决,则应将其交给三名仲裁员的法庭作最后决定,其中三名由联合国秘书长任命,一个由政府任命,第三个由前两个任命,或者,如果他们未能同意第三个,则由国际司法法院院长任命e。(a)政府同意对联合国因本协定第四条提及的人员被雇用而采取的任何和所有行动,诉讼因由,索偿或其他要求,赔偿联合国并使其免受损害。 。除向大会提供上述第一至第五条所述的设施外,政府还应根据大会第2116(XX)号决议,承担因召集联合国而引起的联合国所有额外费用的责任。在会议厅内的场所损坏,使用该场所的人员受伤或政府提供的家具或设备的损坏,应由政府承担,但不包括政府损失;当事各方同意这种损害或伤害是由于联合国人员的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当行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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