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换服务人员和适用于交换人员的一般条件的谅解备忘录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劳动,军事事项
登记号码:30574
签署年份:1993-12-02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新加坡,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2)与美国海军交战的新加坡共和国空军人员,将通过其东道司令官,适当的东道服役渠道和海军行动负责人将其报告转发给华盛顿特区的新加坡共和国大使馆,以传递给此类请求将转交给请求交换人员的直接东道指挥官,后者将通过通常的渠道将其与相关文件一起转发给适当的东道国服务主管部门(首席(对于在美国海军服役的新加坡空军交换人员)的海军行动)进行审查和授权。在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最大可能范围内以及在本备忘录的当事方可能为了控制,东道国政府应为巴姆曼的交换人员子女提供免费教育并在相同程度上为托管服务人员的子女提供此类设施。美国海军和新加坡空军已为美国海军和新加坡空军人员交流计划建立了以下财务安排上级服务的生活费或口粮,并使用上级服务提供的食堂设施,将遵守上级服务人员所规定的现金出售程序,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下属服务的成员都需要交换人员购买餐食主机服务也不受此要求约束或不受口粮津贴损失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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