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旨在促进秘鲁共和国和智利共和国之间边境过境的综合控制与合作系统的框架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边疆,合作
登记号码:54792
签署年份:2017-11-29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智利,秘鲁*
保管国家:秘鲁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
根据两国为缔约国的国际双边和多边协定以及秘鲁和智利的国家法律(视情况而定),秘鲁国家税务总局和智利国家海关总署应综合执行综合边境管制中心的海关管制,目的是在必要时授权针对行李,车辆和货物的特别海关业务或目的地。为了简化和简化边境管制程序,人员,行李,车辆和货物仅在两国主管当局进入边境综合控制中心各自的综合管制区进入接收国的领土时才受到管制。秘鲁和智利的Carabinieri应行使其法律制度赋予他们的权力r根据《联合国法律》在各自国家的综合控制区中维护法律和秩序,保护公共和私人遗产,对人的安全和拘留以及任何其他镇压或强迫行动的国家。接收国并遵守本协定的规定。(d)如果邻国的任何主管官员未授权人员,行李,车辆或货物的出口,应将其从综合边境控制中心移出并返回领土在接收国边界机构的必要合作下,应适用于邻国的法律。该国关于边界管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应适用,而不受接收国官员或当局的任何形式的干扰,直到邻国官员给予主管官员正式出口许可或通关许可为止接受国的小伙继续边境管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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