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劳动保护和残疾人职业康复领域专家的高级培训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民事,劳动,教育,合作
登记号码:29516
签署年份:1993-01-28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保管国家:德国
文本语种:俄语,德语
(1)残障人士职业康复计划的目的应是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专家提供高级培训,内容包括初等残障人士的初始职业培训和对成人残障人士进行口语培训。国家康复中心。(1)残疾人职业康复计划的目的应是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专家提供高级培训,以培训有能力的年轻残疾人和成人进行职业培训。在德国联邦政府与苏联社会主义联盟政府之间达成的关于在劳动保护和职业恢复领域中进行特殊培训的高级培训的协定1。残障人士协议1德国联邦政府和苏联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之间关于在劳动保护领域进行特殊形式的进阶训练以及职业人士的职业恢复在合同中均已达成共识。按照本协议进行的高级培训活动应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经费:(1)与苏联专家的逗留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住宿,伙食,学习费用,杂费补贴以及医疗和意外保险以及与进行高级培训计划直接相关的运输费用,应由德国联邦共和国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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