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合作协议-各种项目的贷款最高可达100,000,000德国马克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合作,金融
登记号码:29594
签署年份:1993-02-08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印度尼西亚
保管国家:德国
文本语种:印尼语,德语,英语
本协议第1条所指金额的使用以及提供时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授予合同的程序,应由政府之间缔结的协议的规定所规定。协议应遵守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适用的法律和法规。(1)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应使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能够从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的Kreditanstalt fur Wiederaufbau(发展贷款公司)获得贷款,总额为100,000,000德国马克(亿德国马克),用于两国政府根据项目2选择的项目。本协议也适用于柏林国土,但前提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在此期间未向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作出contry声明本协定生效之日起三个月。与本协定第二条所指协定的缔结和执行有关的,在印度尼西亚征收的所有税款和其他公共费用,应由印度尼西亚政府负担。 (2)如果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同意,则上文第1段中提到的选定项目可以用其他项目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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