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据1973年3月2日《达希尔》移交给国家的财产的赔偿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劳动,法律事项,财产问题
登记号码:30857
签署年份:1994-03-28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摩洛哥,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保管国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文本语种:英语,阿拉伯语
(1)在支付了以上第2条规定的一次性赔偿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应认为与本协议所称财产有关的所有索偿要求已被完全和最终解决。摩洛哥王国政府应向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支付一笔总价赔偿,以补偿受上述达希尔法令影响的原属于联合王国国民的财产否第1号协定: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与摩洛哥王国政府关于根据1973年3月2日DAHRIR移交给国家的财产转移的补偿。(2)摩洛哥王国对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以及对所有联合王国国民的赔偿责任(1)上文第2条规定的总价赔偿金的分配属于该公司的专有权限之内,该人不再能够以任何方式执行与本协议所指财产有关的任何索偿。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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